台海网3月22日讯 据闽南日报报道,3月20日,朱某因涉嫌诈骗罪被芗城公安分局东铺头派出所采取强制措施。
朱某和张某本是朋友。2018年12月24日,在微信聊天中,朱某得知张某出车祸在家休息。正缺钱花的朱某一时心生邪念,想趁机骗些钱,于是假装关心地询问张某病情,并称其在漳州市医院有熟人,建议她去医院做检查,张某同意了。12月27日早,朱某带张某到医院就诊,以帮忙挂号为名,拿着张某的就诊卡和2000元去挂号,实则只充值了1000元,私藏了1000元。
随后,朱某带着张某去做CT检查。因张某称身体其他部位也不适,朱某谎称其询问了医生,得再做磁共振,还帮她预约了,但要再交2000元。于是,张某用微信再转了2000元给朱某。后朱某以医院充值系统故障,2000元未充值成功为由,需再交2000元。待到做磁共振的时候,朱某又骗了张某2000元。这样一来,张某给了朱某6000元,朱某实则只帮她充值了1000元。后张某发现被骗,打电话、发微信催促朱某还钱未果,就到东铺头派出所报案。
得知张某报了案,朱某于2019年1月28日主动退还5000元,取得了张某的谅解。但为时已晚,朱某的诈骗事实依然存在。3月20日,朱某在民警的敦促下到东铺头派出所投案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