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2月27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林晓琪 通讯员 蔡湘辉)近日,在平和县九峰镇下北村“五江之源”巡回法庭示范林,进行了一场特殊的植树活动——植树的是2名正在缓刑考验期的被告人。
曾某山和曾某林一起种起了200多棵树苗来。为了提高植树效率,他们还请来自家的亲戚帮忙,他们拿起锄头,挖坑植苗、铲土入坑、培实新土、灌溉浇水,把一棵棵树苗栽种下去。
今年45岁的曾某林在2018年3月23日扫墓时,擅自在墓地上燃放烟花,引发森林火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1529元,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两年。另一名被告人曾某山,2018年3月9日采伐迹地炼山时,过火引发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225亩,直接经济损失111042元,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缓刑三年。
两名被告人为了弥补其失火造成的生态损失,真诚悔罪,自愿异地补植复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