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9月15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刘龙 通讯员 阮毅明 洪彩玉)庆生之后无证驾车上路,结果发生交通事故,致一死一重伤,漳浦19岁男子乐极生悲! 去年8月25日,王某邀请几个同学去KTV庆祝自己19岁的生日。在和同学一起回家的途中,还在驾训的王某觉得自己驾驶技术训练得还行,任性之下,抢驾朋友的轿车上路。王某驾车行驶到漳浦县前亭镇后蔡村路段,因其未能谨慎驾驶,撞上前方行驶的摩托车,造成摩托车驾驶员杨某、乘员林某摔倒在地。王某下车查看情况,发现自己交通肇事撞到了人,非常害怕,为逃避处罚,趁车上的同学没注意,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次日,在家人的劝说下,王某主动到漳浦县交警大队自首。事故造成摩托车驾驶员杨某经抢救无效死亡,林某构成重伤二级。交警部门作出认定,王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法院审理认为,王某没有取得驾驶资格却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一人重伤,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发生事故后,王某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系交通肇事后逃逸。但案发后王某有自首、积极赔偿被害人及其亲属损失80.5万元,并取得谅解等从轻处罚的情节。9月6日,漳浦县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