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一中龙文校区
台海网5月9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赖雅红)与去年相比,今年出台的芗城市区公办学校初一招生政策有了四大变化。
这是导报记者昨日从漳州市教育局出台的《2018年漳州芗城市区公办学校初中一年级招生工作意见》中获悉的。
不过,今年招生依旧实行免试就近划片入学办法,即小学生只进行毕业考试,不进行升学考试,不依据考试成绩招生录取。
变化1
漳州一中分校、漳州三中
招生数比去年各增加50人
与去年相比,今年,漳州一中分校(原漳州七中),面向施教区内招收人数增加50人,即450人;漳州三中招收550人,比去年增加50人。不变的是,漳州一中分校面向施教区外芗城市区招收100人。
漳州二中、漳州三中分校、漳州五中、漳州八中、芗城中学玉兰分校均招收500人;漳州一中龙文校区招收800人,其中面向龙文区招收560人,面向芗城市区招收240名。
值得注意的是,未被漳州一中龙文校区和漳州一中分校等学校录取的市区户籍毕业生(含回漳生),于2018年7月7日至8日,持户口簿、房产相关证明和“毕业生登记表”等材料,到相应施教区初中校现场登记。
变化2
漳州一中分校和龙文校区
摇号学生每人只报一所学校
漳州一中分校和龙文校区,均实行“具备条件、自愿报名、电脑摇号”的招生办法。
漳州一中龙文校区面向芗城市区招收240名学生,具备芗城市区小学学籍,且户籍在芗城市区六个街道办事处的小学毕业生均可报名;面向龙文区招收560名学生(其中漳州九中施教区336名,其他三所龙文区属公办中学施教区224名),具备龙文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均可自愿报名。
漳州一中分校面向施教区外芗城市区招收100名学生,具备芗城市区小学学籍,且户籍在芗城市区六个街道办事处的小学毕业生均可报名。
与去年不同的是,今年每名学生只能填报一所学校。若报名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数,则全部录取;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则由漳州一中龙文校区、漳州一中分校在漳州一中总校现场组织电脑摇号录取,摇号时间定于6月17日。
这两所学校报名时间均为即日起至5月23日。家长可以带小孩到现就读的小学或户籍对应施教区小学进行现场报名登记。
变化3
漳州三中只招A类学生
新增一项“房产”条件
此次招生录取办法分两类学生。
A类学生:即“人户一致”,能提供出学生户籍所在地的相关房产证明(包括学生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房产证明指“规划用途为住宅的商品住房”的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发票和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或贷款抵押合同和购房发票、或农民自建房土地证)。这类学生按户籍所在地的施教区录取。
B类学生:即“人户不一致”,不能提供学生户籍所在地的相关“规划用途为住宅的商品住房”的住房房产证明(或所提供的证明不属上述列出的证件名称)。这类学生须根据户籍所在地施教区初中校的录取学额情况,若有剩余学位按施教区录取;若剩余学位不够,则由初中校根据剩余学位进行电脑派位。电脑派位后剩余的学生,由市教育局统一协调录取到相对就近且有剩余学位的初中校。
漳州三中因施教区内学生数爆增没有空余学额,2017年起,漳州三中只招收A类学生,即“人户一致”学生。
与往年不一样的是,今年起,漳州三中除了只招收A类学生的要求外,还增加条件:“同一套住宅房产三年内只能有一位适龄学生(合法生育的多子女家庭除外)在施教片区内就读”。该项规定已于2017年向社会公布。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将由市教育局统一协调录取到相对就近且有剩余学位的初中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