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吴金笔为芗城法院赠送锦旗表示感谢
台海网5月4日讯 据东南网报道,欠下500多万元执行款,获悉被执行人在厦门开庭,漳州市芗城法院执行法官马不停蹄赶赴厦门,经过15个小时的执行“赛跑”,促成双方执行和解,被执行人提交70万现金和4套店面还钱。
500万执行款 法官15小时执行“赛跑”
据经办法官介绍,申请执行人吴金笔与被执行人漳州某房地产公司林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根据芗城法院判决,要求房地产公司应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工程款5164271元及利息,并从2015年4月26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按月利率2%计付利息;林某是房地产公司法人,对本案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判决生效后,林某未履行判决结果,吴金笔向芗城法院执行局申请了强制执行。但是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发现查无被执行人林某的下落和有可供执行的财产。
经过多方查找,法官得知被执行人林某可能会去厦门参与一起仲裁案件的庭审,立即带领司法警察陈志伟等执行人员立即前往厦门,开始了这场十五小时的执行“赛跑”。
法官“追”到厦门 双方当场达成和解
在厦门的庭审现场,林某没有想到芗城法院的执行法官会突然出现,庭审结束后,经办法官将林某拘传至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进行调查、询问,并责令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还款义务。
被执行人林某表示想解决,但是暂时无能力履行。经办法官对林某经过五个多小时的调查、询问后,最终打开了本案执行的突破口,林某表示可以提供担保人,并希望与申请执行人吴金笔和解。
当天晚上7点左右,林某被带回芗城法院。经过多方工作,被执行人表示愿意当场履行了70万元。同时,林某的朋友带着4本漳州市区店面的所有权证赶到法院,表示愿意将这四间店面过户至吴金笔名下,代林某履行余下的欠款,并保证4本房产不存在任何产权争议及权利瑕疵,保证可以顺利过户,若未能顺利过户,作为案外人自愿承担因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已是当日晚上11点多,一场15小时的执行长跑到此结束。至昨天来自执行局的消息,4本店面所有权证已经顺利过户。
申请执行人为法院点赞 原来是全国人大代表
4月25日,吴金笔为芗城法院执行法官送去了“公正高效廉洁 敬业奉献担当”的锦旗表示感谢,这时候才表明身份,原来他是一名全国人大代表。“在整个执行过程中,我没有向任何人透露过我的身份,直到案件办结后才告诉他们。看到法院执行人员一丝不苟,兢兢业业的精神,亲身感受到执行工作的攻坚克难,也体会了芗城法院执行工作的公正与效率。” 吴金笔对芗城法院执行工作高度赞扬。
“执行工作面前,申请人没有高低贵贱,只要来申请执行,一律平等对待,依法执行。”回忆起这个案件,经办法官张雨平说道,毫无保留的司法为民,确确实实的维护司法公正,这就是芗城法院积极主动适应社会经济发展新常态,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不断强化司法公正,改革创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机制,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真实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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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欠下500万执行款 芗城法院15小时追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