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招生篇
对象为年满6周岁儿童 需满足以下条件
今年龙文区小学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即2012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本区户籍适龄儿童:户籍在施教区内符合“人户一致”原则的,即适龄儿童与父母或者父母一方户籍一致,实际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一致(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户籍所在地的住房是他们的实际住所,且为他们的房产)。
本区购房业主子女:户籍不在龙文区,但已经购房,且购房合同已在市房管局备案。
非本区户籍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非龙文区、芗城区户籍且父(母)在本区工作的人员子女;在龙文区居住(暂住),已经办理本施教区内居住证或暂住登记半年以上(即2018年2月28日之前办理);在龙文区务工或经商办企业,有务工合同或经商办企业证照。符合上述条件的,根据就近原则,持上述证照原件、复印件及租房协议,向暂住地施教区内学校提出入学申请。
台、港、澳、侨籍及外籍子女:在龙文区投资、经商、办企业,现居住在龙文区。台胞子女由监护人向区台办提出申请,区台办审核同意后,可到施教区所属小学申请就读;港澳侨胞、归侨及外籍人员,到区侨办核实身份后,其子女可到施教区所属小学申请就读。
龙师附小龙文分校明年起不再招插班生
龙师附小龙文分校,本施教区内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划入小港小学,详见小港小学招生简章。值得注意的是2019年开始,不再招收插班生(2-6年级学生)。
漳州市第二实验小学浦东校区、漳州市第二实验小学迎宾校区、漳州市第二实验小学景山校区3所本施教区内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划入龙江分校,详见龙江分校招生简章。这三所小学均由于学位已满,本校区的插班生划入鸿浦豪园配套小学。漳州市第二实验小学龙江分校尊重政策历史延续性,根据自愿原则,迎宾大道以北的铺下社的适龄儿童就读浦东校区。
还有鸿浦豪园配套小学(龙文区第三实验小学成立后将做适当调整)施教范围包括鸿浦豪园、中骏蓝湾、一品江山、196地质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