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地面上划了不少停车线
台海网4月11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赖雅红 见习记者 刘龙 文/图)昨日,市民陈先生向导报大漳州微信公众号后台反映,漳州龙文区钻石公馆,物业私自占用业主的公共用地当停车场并收取费用。此外,在大楼一楼,公共用地还改造成了电动车停车场,每月收取管理费外,充电还要额外交钱。
昨日,导报记者前往该小区调查,一探究竟。
业主说法
物业占用公共用地私设停车场收费
昨日,导报记者赶到漳州龙文区钻石公馆,看到该小区只有一栋楼,小区地面上还划了不少停车线。导报记者绕了小区一圈,发现整个小区大概划了13个停车位,小区边上还设了地下停车场。
“所有车辆都可停在小区内,但要收费。临时停车半小时以上5元,过夜10元,而业主包月停车费用为150元。”小区保安告诉导报记者,小区公共停车位由漳州市忠涵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承包,忠涵物业进行管理。“这些停车位明显就是占用公共用地。”业主陈先生说,记得这些停车线是2016年物业公司请人划的,但之前购房时,售楼人员并没提到地面会设置停车位,购房合同里也没提到此事。此外,大楼一层也被用来停放电动车,物业还私自承包,收取费用。“这些做法不仅侵占了业主的公共用地,也未经业主同意。”陈先生说。
导报记者看到,该楼一层确实停了不少电动车,还有人员专门管理,里面装了不少充电桩。业主林女士说,她是2016年入住的,之前楼下电动车停车场一个月收费是40元,充电没有另外收费。“最近停车场新建许多智能充电桩,充电还需要另外交钱,4个小时1元钱,太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