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2月3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赖雅红)政府“埋单”,按四个等级给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定额补助,比如,普通园每月每生补助200元。
导报记者从漳州市教育局获悉,漳州日前出台《政府购买学前教育服务实施办法》,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逐步缩小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与同质公办幼儿园的收费差距,实现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的合理布局。
这是漳州市教育系统首个通过政府购买的服务项目。
承接主体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是学前教育的购买主体。而经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是政府购买学前教育服务的承接主体。
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条件和程序,兼保教费不高于同级公办幼儿园最高收费标准2倍以内的集体办幼儿园、企事业单位办幼儿园、自收自支公办幼儿园,进行普惠性认定后纳入政府购买服务对象。
此外,非普惠性优质民办幼儿园经申请评定为普惠性学位的,可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的学位范围。
承接主体的具体资质和条件,由购买主体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根据当地实际确定并公布。
补助标准 幼儿园分为四个等级
政府购买学前教育服务的购买内容,主要为学前教育学位资源,按照省级、市级、县(市、区)级示范性幼儿园和普通幼儿园四个等级定额补助,主要用于购买学位、保障民办幼儿园日常运转、设备设施改善提升、教师工资、业务培训等,不得用于支付各种罚款、捐款、赞助、对外投资以及清偿债务、投资方分红等。
四个等级幼儿园的参考补助标准依次为:省示范园每月每生400元,市示范园每月每生350元,县(市、区)示范园每月每生300元,普通园(含低收费幼儿园)每月每生200元;以实际在园幼儿数为单位进行补助,每学期按4.5个月计算。
定额补助资金,按照教育属地管理原则由学前教育所在地县(市、区)政府负担。各县(市、区)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本辖区补助经费标准。
购买方式 自愿申请+部门认定
在市场培育扶持期间(2017年-2020年),采取承接主体自愿申请、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认定的方式进行购买服务。培育扶持期满后,视承接主体市场发展情况,适时采用公开招投标的方式组织实施。
此外,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财政部门将加强奖补资金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建立并完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信息台账制度,防止弄虚作假骗取政府补贴的行为发生,确保政府购买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育服务资金安全、高效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