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1月25日讯 据福建日报报道 “立法,让‘田园都市、生态之城’更亮丽!”
历经10个月,征询1482人(次),征集意见建议1048条,前后修改31稿、1164处(次),漳州市首部地方性实体法规《漳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门前三包”责任区管理若干规定》于2017年9月1日正式施行,成为全国第一部对“门前三包”责任区管
理进行规范的地方性法规。这是2017年漳州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贯彻市委“立法工作先从城市管理着手”的要求,推动城市管理和社会治理法治化的重要举措。
虽然法规只有24条,但紧密结合市情实际,着重解决漳州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上法规约束不足的问题,靶向准、规定实、亮点多,将“门前三包”的责任具体化、标准化、法治化,对违法行为设定了相应的行政处罚,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做到立得住、行得通、能管用、出实效。
“这部法规对于加强漳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创造整洁、有序、文明的城市环境必将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厦门大学法学院院长宋方青教授高度评价该法。
漳州市人大常委会倡导“要立法更要执法”理念,推动宣传宣讲、制度配套、执法检查等工作落到实处,形成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全社会参与的运行机制。漳州市政府及时制定配套规范性文件,出台《关于漳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门前三包”责任区管理考核评价办法》,漳州市城管执法局也制定了19份配套文件。全市各级各相关部门主动履责,形成合力,共促实施。
为尽早构建起良好的具有漳州特色的城市管理地方法规体系,在首部实体法立法各环节顺利推进的同时,漳州市人大常委会趁热打铁,加快第二部、第三部地方性实体法规《漳州市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漳州市城市公共停车管理规定》的立法进程,以法治的力量助推漳州城市更亮丽、更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