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城市“留白” 为后世“留荫”
一城花海半城湖,水光山色与人亲。
漳州市的“生态+”发展模式,立足于修复城市与自然的共生关系,更致力于人民美好生活需求中的生态产品供给。不仅重构了城市的发展空间,也提升了城市的可持续发展能力。“田园都市、生态之城”的发展路径和“生态+”的运作方式,为新时代城市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富有启发意义的治理样本。
一是善法自然,善于“留白”。先后规划过漳州碧湖、西湖的同济大学教授卢济威认为,“五湖四海”建设的最大特点就是“有所为有所不为”,以建设带动保护,用修补取代翻新,尽量保留一些“没有用的地方”和“可以发呆的地方”,用“留白”的方式让城市有田园味道,让市民有亲近自然的空间。
张其扬说,西湖片区从一开始就先把不能移动和破坏的地方标注出来,道路建设宁可增加成本也要绕开古树名木,甚至专门进行了风道规划,建设中多采取自然驳岸、生态护坡方式,打造“会呼吸的湖体”。
漳州龙海市委宣传部部长张碧兰介绍,当地的西溪生态文化园建设秉承“原生态”、“低成本”、“大众化”理念,通过规划整治,田埂变成了绿道,花圃变成了花园,江岸变成了观光平台,废旧砖窑变成了景点,群众住房变成了民宿,农民新村变成了商业小街,个人的资源变成了共享的资源。
二是突出“整体设计”和“系统思维”。漳州市规划局总工办主任郑荣泉说,“五湖四海”项目建设站在城市上空、站在地图前面、站到群众当中想问题,尊重“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的自然格局,建设过程中打破行政区划和城乡分野,统筹各个职能部门和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力争把生态效益的覆盖面最大化。
漳州市旅发委党组书记洪海涛认为,城市生态建设要尊重城市发展规律和历史文化传承,不强求“高大上”的国际接轨,更不贪图“短平快”的利益回报。要综合考虑生态建设的基础性、长期性和公益性,确保“一张蓝图管到底、一任接着一任干”。
漳州城投集团常务副总经理吴国伟说,“五湖四海”建设虽然先期投入较大,效益产出慢,但从长远看,一方面可以让广大群众享受普惠的绿色福利,凝聚社会认同;另一方面使得城市土地出让保持节奏,较好地实现财政平衡。
三是“长短结合”、“刚柔并济”。为避免城市发展造成生态资源遭挤占,漳州市通过地方立法,把“五湖四海”部分区域约5290亩土地划为中心城区重要生态空间保护范围,为生态保护增加刚性约束。
漳州市委宣传部副部长陈惠贞说,近几年,漳州陆续捧回了全国文明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全国绿化模范城市等金字招牌,这些都是支撑漳州未来发展的“无形资产”。同时,生态建设的成绩除了让政府“脸上有光”,更让老百姓“心中有感”。因为有了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广大群众对因生态建设需要开展的征迁非常配合,也更加珍惜来之不易的良好环境。
为了激发社会大众的生态保护热情,漳州市在2017年开展了九龙江畔“百花齐放、百树成荫”的绿化工程,鼓励社会各界参与树木认植。漳州市园林局局长游建山说,每棵树下都立碑标注树种和认植者姓名,这种开放式、永久性的种树方式很受欢迎,也提高了老百姓的生态共建共享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