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1月11日讯 据海峡导报大东山报道,1月8日,东山县公安局对肇事逃逸郑某和冒名顶包的邓某处以行政拘留并处罚款的处罚。
1月3日3时50分许,东山县公安局接警称,在西埔旅游商城路段发生一起小型客车碰撞行人的事故,现场有人员受伤。民警黄警官赶到现场,一名叫邓某的男子来到民警面前,自称是肇事车辆驾驶员。经询问,黄警官发现该男子言辞有些闪烁,刻意回避民警所提出的问题,邓某对事故的叙述与现场不一致,这引起了黄警官的怀疑。
黄警官调取事故发生地周边视频及行车记录仪视频。最终,邓某承认其顶替郑某冒充驾驶员。
经查,当日违法行为人郑某驾驶汽车发生事故后,因无证驾驶又想逃避法律追究故快速逃离现场,找朋友冒名顶替。才发生了上面一幕。事后两人后悔不已。
目前,东山县公安局分别对郑某处行政拘留20天并处罚款3500元,对邓某处行政拘留7天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