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生对象
1.招生年龄:年满三周岁(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适龄幼儿。
2.户籍要求:2017年7月31日前户籍在县城环城路以内的非农村户籍适龄幼儿(户主与 适龄幼儿需为直系亲属关系);对公办园建设有特殊贡献的村(组)适龄幼儿。
3.享受招生照顾对象:
(1)驻南靖县部队(含武装部)现役军人子女;
(2)对南靖县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做出特殊贡献人士和县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直系亲 属。
(3)居住在县城的港、澳、台籍人员直系亲属;
以上适龄幼儿根据实际居住地所属施教区就近入学。
4.公办园正式在编教职工直系亲属适龄幼儿可不占招生计划名额就读本园。
三、招生办法
采用“就近划片入学”与“电脑摇号派位”相结合的招生方式。按施教区划分进行预报 名登记,若四所幼儿园预报名人数均未超过招生计划数,则全部就近入学;若某所幼儿 园预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将采取“优先派位”和“电脑派位”相结合的办法,具 体如下:
1.优先派位
(1)二园:户籍在溪边村月眉组、三里蔡组、南苑组的适龄幼儿;
三园: 户籍在六安村的适龄幼儿(仅适用于2017年秋季招生)
山城中心园:户籍在三卞村的适龄幼儿。
(2)享受招生照顾的对象。
2.电脑派位
(1)逐园派位:须电脑派位的幼儿园,在进行优先派位后,再对本园剩余预报名幼儿 进行电脑派位至满额为止。
(2)跨区派位:优先派位和逐园派位后,若某所公办园还有剩余学位,则其他施教区 未被派位的预报名幼儿,可以申请跨区派位。若申请跨区的人数超过剩余学位,则再次 进行电脑派位,直至招满为止。跨区派位完成后,仍没有被派位到的,自行选择到民办 幼儿园就读。
3.时间安排
8月20日各园预报名,所需材料: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施教区划分:
一园施教区:沿荆南路往东方向,顺解放路往北,至人民路与环城路交界处往东方向至 船场溪为界的居委会;沿建设中路和长兴路至船场溪为界的居委会;建设中路居委会, 山城村(原城关村)第1、3、4、8、9、10、13等7个村小组。
二园施教区:以象溪溪和船场溪交界处为起点,沿荆南路以西方向、象溪溪以南方向至 南环路的居委会;以象溪溪和船场溪交界处为起点,沿象溪溪以北方向、船场溪以西方 向至南环路、闽发大桥的居委会;溪边村月眉组、三里蔡组、南苑组;山城村(原城关 村)2、5、6、7、11、12、14、15等8个村小组。
三园施教区:荆南路与解放路交叉处往东方向,沿解放路至人民路和环城路交界处往南 方向的居委会;荆南路与解放路交叉处往南至环城路交界处往东方向(实验小学方向) 的居委会。六安村(2017年7月31日之前落户该村的适龄幼儿,且落户的幼儿与户主之 间的关系需为直系亲属。以后每年对该村的招生数均以2017年9月1日该村入读小班的幼 儿数为基数,如超过该基数,则由该村自行确定不超过该基数的入学人选)。
山城中心幼儿园施教区:三卞村;长兴路靠环城路方向的居委会;东大路至环城路交界 处的居委会,居委会散居户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