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7月14日讯 (见习记者 叶蔚蓉)超标电动车(挂黄牌)为期2年并延期2年的过渡时间即将结束,今年8月1日起,漳州市区将全面禁行超标电动车,违者按照闯禁行区域严查严处,处200元罚款。
据漳州市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超标电动车体形大、重量超、速度快,行驶时悄无声息,车辆的刹车性能不好;车速提高后,由于前制动力增加,有侧滑和前翻的危险,导致超标电动车易引发交通事故。
那么,超标电动车车主如何处置家中超标电动车呢?
根据相关规定,目前除人民法院调解、裁定、判决或仲裁机构仲裁所有权发生转移的,已办理备案登记的超标电动车不得转让。车主可自行淘汰超标电动车或到所属辖区的车管所做备案登记。如参与电动自行车经销商车辆置换活动,建议车主与经销商签订转让协议,并自行保存或销毁相关牌证,避免被他人使用或套用。车辆所有人将超标电动车交售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拆解报废,并持报废回收证明、电动车号牌、行驶证、身份证复印件到所属辖区的车管所做备案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