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反腐】东山县委常委、副县长方蔚煌,严重违纪被双开!独家解读
台海网6月14日讯 据漳州市纪委报道,来自漳州市纪委的消息,东山县委常委、副县长方蔚煌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据了解,日前,经中共漳州市委批准,漳州市纪委对东山县委常委、副县长方蔚煌严重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
经查,方蔚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使用公务用车;违反组织纪律,在干部民主推荐中搞非组织活动;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违规从事营利活动,由他人支付应由本人承担的费用,违规发放补贴;违反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款物,涉嫌犯罪。
方蔚煌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违纪违法行为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漳州市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并报中共漳州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方蔚煌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据悉,方蔚煌系云霄人,今年已46岁的他仕途总体还算是走的较顺利的。其系1971年3月出生,1991年8月从漳州师院中文系毕业后参加工作,人生的第一个工作是云霄师范学校教师,随后还在该校当过保卫科长,算是他人生的第一个“官职”,虽然这个“官职”算不上什么级别。
在云霄师范学校呆了9年后,2000年10月其调入云霄县国土资源局工作,成为一名干部,这是其走出校园,转入政府单位工作的关键一步,真正进入体制内。
经过四年的努力,2004年10月起,方蔚煌任云霄县政府办副主任,步入“副科”,算是一名小官了,2007年1月起任云霄县委办副主任,主任科员,进入正科。
2007年7月,任云霄县列屿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候选人,开始进入最基层政府的主官工作。2008年3月起,任云霄县列屿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云霄县云陵工业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2010年12月起,任漳江口红树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局长,这是一个行政上隶属于云霄县人民政府的机构,级别为相当于副处级事业单位。
2011年9月任云霄县副县长,2015年1月起,任平和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一年半后,2016年7月,方蔚煌任东山县委常委、县政府党组副书记、东山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在东山县政府网站上,公布方蔚煌的分工是,负责政府常务工作;县长外出时,主持县政府工作等。没想到这成为他仕途的最后一站。
2017年2月,漳州市纪委发布消息,东山县县委常委、县政府党组副书记、副县长方蔚煌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