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1月26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萧镇平)日前,漳州市住建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专项督查,全市有多家在建工地的部分项目及现场经理(负责人)被通报批评,共发出督促改正通知书10份,督促局部停工通知书5份,督促全面停工通知书1份,查出隐患233条。
从检查情况看,部分受检项目存在项目责任人(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总监等)履职不到位,项目现场均存在不同程度的质量安全隐患,如:剪力墙、梁柱节点存在蜂窝、露筋现象;外脚手架、模板支架、建筑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隐患及建筑工地扬尘问题较为突出。
其中质量安全行为方面,在检查时段,有项目责任人未到岗履职。如长泰县好壳山A-03地块34#楼项目经理、总监不在施工现场;漳州市圆山大道道路工程(廍前大道至纵十路)Ⅱ标段项目经理不在施工现场;龙海市石码中心小学5#楼项目经理不在施工现场;漳州电商园6#楼项目经理不在施工现场;新新·帝景国际星城一期B标9#楼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不在施工现场,且均未履行请假手续。
此次督查还发现了混凝土强度不符合要求、模板支架体系搭设存在严重安全隐患问题等。漳州市住建部门要求这些被督促节日期间停工的工地在恢复施工前,要对施工现场各个部位、各个环节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检查,重点检查脚手架、建筑模板、起重机械、施工临时用电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符合复工条件的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发方可重新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