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1月21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吴强) 昨日,厦门上市公司闽灿坤 B(200512)发布公告,2016年3月15日,央视“3.15”晚会报道公司一款产品质量在国家监督抽查中存在不合格的情况。2017年1月18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漳州灿坤收到漳州市质监局《行政处罚告知书》。
漳州市质监局案审会审理认为:漳州灿坤生产、销售不合格电烤箱及烘烤器具(爱心铁板烧)的行为,已违反了《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应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之规定,综合漳州灿坤主动追回已售出产品,涉案不合格产品未造成实际危害后果等实际情况,决定给予漳州灿坤以下行政处罚:
1.责令漳州灿坤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电烤箱及烘烤器具(型号TSK-2131GPN 爱心铁板烧);2.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不合格电烤箱及烘烤器具989 台;3.并处违法生产的货值金额二倍罚款计183200元整;4.没收违法所得804.83元。罚没款合计184004.8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