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12月6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林晓琪 见习记者叶蔚蓉)12月10日起,在“零差率”改革调价的基础上,漳州有关部门将对漳州市公立医院的市级、县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进行调整。
近日,漳州市物价局、漳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和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发出《关于调整漳州市公立医院部分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
根据通知,将下调高出省级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所腾出的总量用于适当上调部分护理费、诊查费、手术费等项目价格,调整后的医疗服务价格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通知显示,在市级医疗卫生机构中,调整价格的医疗服务项目涉及1598种,在县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调整价格的医疗服务项目涉及1613种。
其中,“血管闭合切割刀”项目收费为:手术费1500元以下的手术使用血管闭合切割刀,三甲医院加收540元,三甲以下医院加收486元;手术费1500元到3000元的手术使用血管闭合切割刀三甲医院加收900元,三甲以下医院加收810元;手术费3000元以上的手术使用血管闭合切割刀三甲医院加收1800元,三甲以下医院加收1620元;手术费1500元以下的手术使用血管闭合切割刀,基层医疗机构加收413元;手术费1500元到3000元的手术使用血管闭合切割刀,基层医疗机构加收689元;手术费3000元以上的手术使用血管闭合切割刀,基层医疗机构加收1377元。
通知要求,各医疗机构要健全医院内部管理,规范诊疗行为,降低医院的药占比、耗材占比、检查检验占比,控制次均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进一步完善价格公示、门(急)诊费用清单、住院费用日清单等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