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11月12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陈龙山 郭冰德)漳州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长王毅群(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经福建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泉州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后移送审查起诉。昨日,泉州市人民检察院对外发布消息称,该院已向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泉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王毅群利用担任漳州市长泰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中共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党委书记、管委会主任,东山县人民政府县长,中共东山县委书记,漳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