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台海网 >> 新闻中心 >> 福建 >> 漳州新闻  >> 正文
新闻

老赖不还钱偷偷将房产转让给儿子 涉嫌虚假房产交易

www.taihainet.com 2016-09-20 16:00 来源: 台海网

台海网9月20日讯(海都记者 曾炳光 通讯员 魏明东 杨友华)欠钱赖着不还,瞒天过海,偷偷把房产转让给儿子,来逃避法院执行。前日,南靖法院公布了这一案例,结果南靖这对夫妻的违法行为,被法院识破,法院判处房产转让无效,并在前日依法查封了这套房子。

2009年9月,南靖山城人简某助因经营不善急需一笔资金周转,作为亲戚的简某兴便爽快地出手相助。至2015年3月,简某助共向简某兴借款73万元。借条上约定的还款期限已过,但简某助根本没有任何还钱的意思,甚至拒接简某兴的电话。一怒之下,简某兴将简某助夫妻二人告上法院。

经过法官调解,简某兴同意再宽限一些还款期限。不想调解协议生效后,简某助夫妻依旧没有还钱,简某兴只得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岂料,简某助夫妻俩为了躲避债务,竟在2015年11月30日,偷偷将房产转让给了自己刚参加工作两个月的儿子,并办好了所有的过户手续。

得知这一消息后,今年2月,简某兴向南靖法院申请撤销简某助夫妻转让房产的行为。随后,南靖法院依法判处该房产转让无效,责令简某助夫妻10日内恢复房产登记。很快,案件再次进入执行程序。今年9月18日,南靖法院执行局法官依法对这一房产进行了查封,并向有关部门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协助停办相关房产登记手续。

【法官说法】

经办杨法官介绍,我国《合同法》明文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本案中,被告简某助夫妻两人通过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方式,转让房产给自己的儿子,双方虽然口头陈述已用22.4万的现金交付购房款,但是没有提供相关的银行转账凭证等证据证实已经实际支付购房款。同时,双方支付购房款时间,又是在简某助儿子大学毕业后才参加工作的两个月的时间里,基于上述事实,双方虚假房产交易的事实存在高度可能性,其行为严重损害了原告简某兴的合法权益。因此,原告简某兴提出请求撤销该房产转让的诉讼请求,有事实和法律依据,应依法予以支持。

更多内容请扫描二维码关注台海网官方微信(taihai101)

  • 台海网微信

  • 厦门微公益

  • 海峡导报微信

  • 厦门第一时间

相关新闻

  • 男子赖账8年90万变215万 恶意转移房产被查封
  • 台海网9月20日讯 德化苏某夫妇找人借了90万元,不仅不按时偿还,还偷偷把名下财产转移了,打算耍赖到底。没想被发现后,连本带息还了215万元,悔不当初。 昨日,德化法院工作人员告诉海都记者,2008年间,被执行人苏某、林某夫妇因生意向申请人胡某借款90万元,被执行人...
  • 张柏芝带两个儿子逛超市 小Q无辜样子呆萌
  • 新浪娱乐讯 近日,有网友晒出一组张柏芝带着两儿子逛超市的照片。两个儿子笑容满面,Lucas帅气,Quintas样子呆萌。      新浪娱乐讯 近日,有网友晒出一组张柏芝带着两儿子逛超市的照片。两个儿子笑容满面,Lucas帅气,Quintas样子呆萌。      新浪娱乐讯 近日,有网友晒出...
  • 来自农村一线干部老母亲的一封信:为我的儿子点赞
  • 台海网9月20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钱玲玲 通讯员 叶文彬 余雪燕)“15号凌晨台风登陆,全村人都躲在屋里,谁也不敢出门。我的儿子,职责所在,肩负着全村人的性命安全,不顾个人安危,彻夜巡逻,动员群众到安全的地方。我住在旧瓦房里,儿子不放心,打电话叫邻居一定把我接...
  • 蜂融网:房产泡沫风险大,何不选网贷?
  • 房价!房价!谁被绑架?一句“有泡沫的城市房价还在涨;没泡沫的城市想涨也涨不上去;道出了当下经济呈L型走势增长的中国尴尬“房事”。   一边是投资增速与信贷社会融资下降,一边是房地产销售火爆,PPP订单骤增。此间,货币政策传递回归中性稳健信号,其制约因素或源自房...
  • 网曝母亲喝下整瓶农药后身亡 9岁儿子目睹全程
  • 台海网9月19日讯 中秋,是一个象征着团圆的好日子。无论工作多忙,大家都会选择在这一天回家过节。可是呢,在灵川镇某村,却发生了一件惨剧。 灵川一儿媳中秋夜喝农药身亡 据城友新鲜苗爆料:中秋当天下午4点左右,灵川镇桂山村某户儿媳郑某于家中喝乐果(农药)一整瓶身...

关于台海网 - 导报广告价 - 联系我们 - 法律顾问 - 友情链接 - 投稿邮箱 - 版权声明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算举报电话:0592-968801

儿童色情信息举报专区|违法与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35120190014) 闽ICP备07001623号 福建省通信管理局

版权声明: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海峡导报(台海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免责声明:台海网转载自网络的文章和图片,仅为传递更多信息之用,不代表本网的观点和立场,内容仅供参考。
如我们使用了您的作品(包括文章和图片),请作者与本网联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现在本网,可联系我们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