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初与张某强交换的地块也被征用
台海网8月9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文/图)“政府征地,我不反对。可转包合同在我手中,我才是这块地目前的承租方,政府却把补偿款给了别人。”昨日上午,龙海市九湖镇的张女士说,而这个“别人”并没有该土地的租赁合同或相关手续。她质疑政府在征地过程中,存在工作疏忽。
龙海市九湖镇镇政府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由镇政府牵头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
事件:合同在手 补偿款却没了
张女士说,2012年1月份开始,她向九湖下庵村村民许某荣、许某丽等8位村民,共转包了3.6亩土地,长期使用。在张女士提供的4份《土地转包合同》显示,该土地如遇政策性开发征用,征用方所赔偿款项归乙方所有,甲方无权干涉。
签署转包合同后,张女士建了厂房,出租给了别人。今年,她承包的土地部分被纳入征地范围。
张女士说,没想到,她去领取征地补偿款时,发现原本属于自己的补偿款中,有一部分(约700平方米的补偿款)已经被张某强领走。“我当时还向镇政府质疑,明明转包合同在我手中,为何别人能领走补偿款呢,负责征地的人竟然说,领钱的是你亲戚,你们自己去协商处理。”
张某强是张女士叔叔的儿子。当初为了方便把厂房整体出租,她与张某强商量,换了一块地给张某强使用,“就是包含交换的这块地,现在被纳入了拆迁范围”。
而张某强说,他虽然没有这块地的承包手续,但由于在厂房建设上,他也投入了一部分资金,因此才去领了赔偿款。当被问及投入多少钱时,张某强称他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