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7月28日讯 据海西晨报报道,没钱花就盗窃、抢夺,释放后仍不悔改,还与看守所的“搭档”结伙。7月22日,嫌犯杨某与“搭档”郑某洪因涉嫌抢夺罪被芗城警方刑拘。
前不久,刚被释放的杨某因为没钱又开始按捺不住了,打电话联系之前在看守所认识的郑某洪,准备一起“飞车”抢钱,还说这样又快又容易得手。郑某洪经不起诱惑答应了。两人便共骑一辆摩托车窜到龙文区,杨某趁一名驾驶电动车的女子不注意时将其挎包抢走。19日下午5时,两人再次行动,盯上了巷子里的一名女子,用力拉走女子的包。打开一看,里面有两千多元现金和戒指项链、一部手机。
22日,芗城分局刑侦大队民警在芗城区江滨宾馆将两名嫌疑人杨某、郑某洪抓获。经审讯,杨某,37岁,湖南永顺人,已是盗窃、抢夺罪的惯犯。郑某洪,华安人。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