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7月22日讯(通讯员 漳消宣 记者 卢婷雯)近日,漳州市公安消防支队组织监督执法人员在全市范围开展火灾隐患排查集中行动,四家单位场所因存在火灾隐患被处罚。
漳州市龙文区郭坑中心卫生院,单位安全责任人连解清,室内消火栓不能正常使用,室外消火栓不能正常使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能正常使用,未经消防设计备案、竣工消防备案,擅自投入使用,存在重大火灾隐患,龙文消防大队已对其立案处罚,处罚37000元,已申请政府挂牌督办,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福建东山东海岸公共保税仓有限公司培训中心,单位安全责任人黄丽芬,消防设施设置不符合标准,存在重大火灾隐患,东山消防大队对其处罚35000元,并已申请政府挂牌督办。
漳州市南靖县禾瑞(漳州)助剂有限公司,单位安全责任人谢建华,室内消火栓压力不足,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室外消火栓压力不足,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甲类车间可燃气体探测器失效,消防联动设备不能有效联动;存在重大火灾隐患,南靖消防大队已对其立案处理,处罚人民币10500元并提请县政府挂牌督办。
漳州市诏安县江滨商务宾馆,单位安全责任人江文生,宾馆二楼未设置封闭楼梯间,二楼采用可燃材料装修,存在重大火灾隐患。诏安消防大队已对其立案处理,并提请县政府对其挂牌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