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6月25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王龙祥 通讯员 林志南 唐艺萍)偷来的赃车被民警查扣后,这名偷车男子竟还手持菜刀,冲到偷车的地方找人索要,而且把工地上的一辆电动车推回家了。
近日,经龙海市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后,龙海法院以抢劫罪和盗窃罪,判处该男子郑某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2015年8月8日下午,龙海市东园镇某项目工地旁的小河边,工地工人冉某波等人在河边钓鱼。突然,他们发现一名男子在工地上偷水泵和电缆。仔细一看,这人是经常在该工地盗窃的郑某,工地管理人员李某立即报警。随后,民警赶到郑某家中,并查扣了一部摩托车,而这正是几天前工地工人被盗的车辆。
郑某回到家,发现摩托车不见了,他认定摩托车是被该工地工人拿回去了,竟拿着菜刀,跑到工地去索要。仗着手中的武器,郑某嚣张地将工地一辆电动车推走了。
很快,警方将郑某抓获。
据悉,郑某今年26岁,从小养成小偷小摸的习惯,已经因盗窃受过4次处罚,累计被法院判处6个月徒刑,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共40日。
2015年7月30日,郑某窜到该项目部工地内,盗走两台用于抽水的小型多级潜水电泵;8月2日,又到该项目部工地的宿舍内盗走被害人李某放在床头的一部黑色苹果4代手机,并顺手偷走厨房内一个空的液化气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