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5月13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卢婷雯 通讯员 林剑峰 文/图)难捱长夜漫漫,喝酒至深夜,第二天就开着危化品车辆上高速,遭遇检查还试图逃跑和假吹……昨天上午10点多,漳州高速交警一大队民警在漳州北入口查获一起酒后驾驶运输危险品车辆的违法行为。
当天早上,在漳州北高速入口,一辆运输瓶装液化气的黄色货车远远驶来,车身上醒目地写着“爆”和“危险品”字样。一见民警在例行检查,黄色货车竟还往收费口方向冲。民警凭经验觉得有问题,立即追上去,在收费口处将其拦下。
一开始,驾驶员何某(男,惠安人)不肯摇下车窗玻璃。当他摇下车窗后,民警立刻就闻到了一股酒味。“我们要求他吹气,结果他却假吹。”民警介绍,何某反复假吹多次,“我让他大口吹!结果一看,果真是酒驾”。经检测,何某体内酒精含量在37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
眼看就要被处罚,何某赶紧向民警求饶,称自己还要养家糊口不容易。“家人不在身边,我就喝酒解闷,从凌晨1点多喝酒到2点多,早上7点多就起来跑车。”
根据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何某处以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高速交警提醒,驾驶这类危险品车辆还敢喝酒上路,于人于己都相当于一颗定时炸弹,非常危险。拒绝酒驾,提高对隔夜酒驾的认识,不要心存侥幸。如果遇见查车,要依法接受处罚,不要加速冲卡等,不然容易酿成更严重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