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4月15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赖雅红)5月5日至5月31日,漳州市将开展2015年度民办中小学、民办中职学校、民办幼儿园年度检查工作。这是导报记者昨从漳州市教育局获悉的。
年检结论分为合格、不合格二种,无故不参加年检的学校将视为年检不合格。对年检中发现学校存在以下问题之一的,年检结论将直接认定为不合格:2014年度年检不合格,未按时整改的;学校财务管理混乱,存在一次性收费行为,制作虚假财务凭证和会计账簿,学历制民办学校未建立资金监控账户且监控资金未到位,挪用国家财政下拨资金的,国家财政补助资金未及时返还给学生,存在非法集资行为的;校舍、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对安全防范措施不落实,安全检查考评问题严重,或出现安全责任事故的;学校擅自分立、合并、设立分支机构的,擅自变更名称、办学层次、举办者、法定代表人、学校地址的,擅自扩大办学内容与办学范围的;因违规办学,违反规定招生产生社会不良影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