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应 相关部门已展开调查
昨日上午,导报记者赶到漳浦县公安局。
公安局相关负责人称,张志珍确实是县公安局的一名女警,其身份是漳浦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户政中队副中队长,今年43岁,2000年左右进入漳浦县公安局工作。
事发后不久,漳浦县公安局就通过官方微信发布了通告(8日凌晨2时许发布),通告称:2016年4月7日晚9时28分左右,漳浦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群众报警称富丽小区保安被一个女的殴打。接报后,漳浦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立即指令绥安派出所出警处置。经现场调查,发现殴打富丽小区保安的是漳浦县公安局女民警张志珍。接到绥安派出所报告后,漳浦县公安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连夜召开会议,决定给予当事女民警张志珍停止执行职务,并由纪检部门介入调查,同时指示绥安派出所要迅速展开调查,及时查清事实,依法作出公正的处理。目前,该案正在调查中,后续情况将及时公布。
对于邱开太称有闻到对方身上有酒气一说,漳浦公安局相关负责人称,案件还在调查中,“调查结果出来后,如果张志珍涉及违法,我们一定会严加处置,绝不姑息”。
进展 涉事女警被免职
昨晚8时许,漳浦县公安局通报了“张志珍殴打富丽小区保安案件”的初查情况:
4月7日晚9时许,接富丽小区保安被一个女的殴打的报警后,漳浦县公安局绥安派出所迅速立案展开调查。
经查,当晚9时许,张志珍回家至绥安镇富丽城市花园小区门口时,车头碰撞到小区入口的停车杆,小区物业保安邱开太发现后要求张志珍赔偿被撞弯的停车杆。张志珍下车后与邱开太发生口角并互相推拉,而后张志珍脱下高跟鞋敲打邱开太,致邱开太头部受伤流血。经法医鉴定,邱开太的伤情为轻微伤。
案发后,漳浦县公安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连夜召开会议,并安排局领导赶到医院看望慰问受伤的邱开太。次日,当事民警张志珍也到医院看望邱开太,赔礼道歉。根据初步调查情况,漳浦县公安局立即作出以下处理决定:一是免去张志珍漳浦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六中队副中队长职务;二是从4月8日起对张志珍采取禁闭措施;三是责令绥安派出所迅速查清全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作出处理;四是要求张志珍及时做好伤者及家属的善后工作;五是开展队伍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
相关调查处理情况,公安机关将及时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