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漳州4月1日讯(通讯员 刘元宝 本网记者 苏益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实施一个月以来,漳州市区二手房共成交549件,较去年同期增长65.36%;入库税收收入874.24万元,同比增长28.08%。其中芗城区二手房共成交385件,较去年同期增长37.01%;入库税收收入607.66万元,同比增长6.15%。
记者了解到,这一个月来,漳州市区二手房交易呈现以下特点:一是前来咨询办理的住宅交易户数特别是大面积住宅交易户数急升;主要原因是新政执行“个人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这两个减免政策让拥有2年以上的大面积住宅交易税费锐减。二是二手房交易税费收入未随成交量放大而明显增加,主要是因为契税、营业税减免幅度大,卖方销售住房只需满2年、买方所购房产为家庭第一、第二套住宅,无论面积大小,都可享受新政规定的契税、营业税减免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