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3月22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林晓琪 通讯员 郭丽云)今年起,龙文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了,由原来的家庭人均年收入2340元提高到省定扶贫标准3497元,人均补助标准由每人每月154元提高到每人每月254元。
龙文区民政局认真做好提标对象的追补资金审核工作,全面开展城乡低保对象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财政局积极调拨资金。
目前已完成提标和追补资金的发放工作,全区追补发放1-2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46.56万元。
此外,今年以来,龙文区及时向困难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目前资金已发放到位。全区1-3月共发放残疾人生活补贴12.44万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27.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