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假住房车,竟多次停电
去年7月,消费者林某来电称其在网上订购漳浦某度假村的房车营地住宿,住宿期间多次停电,严重影响住宿体验,向酒店方交涉要求赔偿未果,后请12315帮助处理。
接诉后,12315工作人员分别与投诉方和被诉方取得联系。投诉方称,住宿当晚9点左右开始停电,过了3个小时才来电,次日早上7点多再次停电,确实影响到其应享受到的服务质量。经调解,被诉方终于认识到自己的不足,同意投诉方的求偿要求,补偿投诉方395元,并派车送其到漳州动车站,调解成功。
买了一批配件交货时不齐全
吴某按图纸向漳州市平和县某钢材营业部订购一批配件,价款9800元。但验收时发现配件不齐全,故给予扣款800元。然而该钢材营业部不服,强行拉回价值约3000元的配件,导致其工地四十几个人停工待料,损失较大。
经平和12315工作人员及双方当事人现场按配件与图纸进行比对,确实少了部分零部件。但钢材营业部称该零部件是需要外购配套的,由于疏忽未将结算清单连同该配件单独列出和计价,且当事人双方均表示是由于疏忽未提及该零部件是否必须完整配套。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即立刻送货还款。
鱼吃饵料死亡养殖户获赔偿
林先生向诏安经营者李先生购买15包饵料,用于饲养蓝子鱼。过几天鱼出现死亡现象。他发现剩余的一包饲料已过期,其它用完的饲料袋子上均无生产日期,怀疑也已过期,但与经营者交涉未果。
投诉人称鱼出现死亡,是使用被诉人过期饲料导致的,要求赔偿损失80500元,并退还饲料款2610元,购买饲料时投诉人称未查看标签。被诉人称其卖给投诉人的饲料是合格饲料,且在有效期内,投诉人的鱼儿死亡与其销售的饲料无关。经调解,双方都承认存在过失。
最后,双方达成协议:被诉人一次性补贴投诉人15000元。
购买的洋葱种子竟长成“大蒜”
东山县某蔬菜合作社翁先生投诉称,其于2015年9月1日购买的洋葱种子给多家农户播种后,到了收获季节却未见“结包”,造成严重损失,认为种子存在质量问题。接诉后,东山12315人员立即到实地查看,发现这些洋葱的根部只有蒜头一般大,并没有正常“结包”。经多方分析原因,发现洋葱不能“结包”是因为洋葱种子按季节分类,夏天应当使用夏季的种子,而种子公司却误提供了秋季的种子。
经过调解,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由种子公司一次性赔偿投诉方14.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