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1月22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林晓琪 通讯员 真坚 满荣)为牟利,一台湾人出资百万元,由漳州人庄某全兄弟负责制假冒万宝路牌香烟500余件,最终被查。昨日,经芗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庄某全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20万元。
2010年3月至5月间,为牟利,台湾人“阿炳”与庄某利(已判决,庄某全的哥哥)约定:由庄某利负责提供假冒万宝路牌香烟,并安全运输至出关口岸,以每件190美元的离岸价格,销售给“阿炳”,打算生产1000件。
2011年3月14日至30日间,“阿炳”3次通过非法渠道,从香港汇预付款给庄某利兄弟,共计20.28万美元(折合人民币1360232元)。收到预付款后,庄某全联系到广东饶平人“小兵”,要求对方提供1000件假万宝路卷烟,并支付了总货款78万元,开始组织生产假冒万宝路牌香烟。
第一批525余件的卷烟生产出来后,庄某全让王某派人派车将这批假烟运到漳州境内,结果在漳浦县绥安镇通灵汽车修理场内被民警查获。经鉴定,确定该批香烟均为假冒注册商标且伪劣卷烟。
2014年11月24日,庄某全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