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1月10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吴芳 通讯员 真坚 廖庆琳) 昨日,漳州芗城法院受理一起环境污染案件。据悉,去年10月15日,漳州市芗城区环保局在漳州北斗工业园内执法,一机械配件有限公司偷排污水,经现场采样,证实该公司排放的废水属于有毒物质。
原来,早在2014年4月份起,芗城区人高某便在石亭镇北斗工业园内经营起一家机械配件公司,公司建成后,并未配套任何污水处理设施,高某投机取巧,私自叫人埋设暗管,将生产过程中未经处理的废水,从车间直接排放到附近的高坑渠内。经查,高某的公司没有任何环保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