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1月5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林晓琪 通讯员 廖庆琳 满荣)一女搭出租车与的哥相识,并互留电话和微信。之后,她以假身份与的哥交往,并多次以各种理由向的哥骗取近4万元。近日,芗城区检察院受理此起诈骗案。
蔡某系东山人,女,22岁。2015年8月17日,蔡某搭出租车时认识的哥熊某。蔡某假装介绍女朋友“陈某”给熊某认识,并互加微信。经查,“陈某”就是蔡某本人。在交往过程中,蔡某就以陈某的身份用微信与熊某交往。
2015年8月21日至9月,蔡某以“陈某”的身份谎称,其母亲生病要从厦门转到漳州市医院需要20000元住院费,骗取熊某人民币17000元。接下来,蔡某又以母亲生病住院钱不够、要和熊某结婚等各种理由,多次从熊某处骗取钱财。涉案金额共计37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