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11月28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沈华铃)日前,漳州市政府出台《扶持休闲农业发展的七条措施》。其中,从2016年到2018年,漳州市级财政每年将统筹安排200万元资金,扶持休闲农业示范点的发展。
据悉,每年200万元的资金,将通过以奖代补方式,支持休闲农业企业参与市级休闲农业示范创建活动,打造一批知名度高、管理规范的休闲农业示范点和精品点,引导漳州市休闲农业规范化发展。今后,漳州每年将评选出一批市级休闲农业示范点,每个示范点给予一定资金一次性的奖励,用于示范点创建。每两年从市级以上休闲农业示范点中,评选出休闲农业十佳示范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