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11月24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郭钦转 通讯员 杨炳坤 黄梅君)私自印制广西驾校报名处的名片,宣称广西驾考流程简单,可快速取得驾照,以“预收培训费或报名费定金”为由,骗取16万余元。近日,经漳浦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林某金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4万元。
2011年间,林某金利用其曾在广西某驾校帮助学员报名参加驾考的经历,在未得到该驾校委托及授权的情况下,私自印制“某某驾校报名处”字样的个人名片。因生意亏损没有还款能力,林某金于2012年2月至2014年2月间,通过分发名片、粘贴街头广告等手段,继续承接广西驾考报名业务,并在社会上大肆宣扬广西驾考流程比较简单,谎称可以帮忙通过理论考试,快速取得驾驶证,后再以“预收培训费或报名费定金”的名义骗取钱财,却没有代学员办理培训事宜,而是将骗得款项占为己有,用于还个人债务。
直至案发,林某金共作案24起,向37名被害人骗取16.4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