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患:电梯不足且用泡沫夹芯板
在今年夏季消防安全检查行动中,龙文消防部门发现,漳州市第三医院第七病区只有一部疏散电梯,一楼库房、二楼库房及室外电梯采用泡沫夹芯板等材料,存在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违规行为。
据了解,第七病区(旧门诊楼)在1996年投入使用,2005年4月因医院病房紧缺,旧门诊楼改为医院第七病区,一层为消化内科病房,二至三层空置(现拟装修为手足外科病房),四层局部使用为办公,五层空置。
经研究决定,综合判定该单位存在的火灾隐患为重大火灾隐患,龙文区政府痛下决心,对第三医院实施挂牌督办,并逐级上报。
9月17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下发了《关于请督促整改重大火灾隐患的函》,将漳州市第三医院列为全国100家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之一。
整改:投20万元逐一进行整改
在整改期间,龙文消防大队限制第七病区的使用范围,为了防患于未然,还组织官兵深入该院进行“六熟悉”,对医院附近可利用水源、道路交通情况、医院建筑特点、室内可利用消防设施、进攻路线、疏散路线进行实地熟悉,制定修改预案和演练。
6月30日,消防支队、龙文区步文镇政府、辖区派出所等部门共130人,在第三医院举行跨区域灭火救援综合演练。
据了解,该医院先后投入20余万元进行整改,已经将一楼、二楼西侧库房、室外电梯采用泡沫夹芯板的隔墙全部更换为岩棉夹芯板;已在东侧外墙(室外电梯旁)增设室外钢结构楼梯。
验收:整改完毕已正式“摘牌”
9月15日,龙文区政府组织安监、卫计、消防等部门,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了验收。
至此,漳州市第三医院的重大火灾隐患全部整改完毕,提前完成国务院安委会要求年底前彻底整改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任务。目前,该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已正式“摘牌”、“销案”。“我们按照消防部门的要求,逐一进行了整改,现在已经摘牌了。”漳州市第三医院相关负责人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