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三阶段逐步限制
《通告》中提到,在过渡延长期内,将分三个阶段在市区逐步限制超标电动车通行,最终实现芗城、龙文两区的全部禁行。
第一阶段,从今年8月到明年7月,是不限行阶段,超标电动车仍可自由通行。
第二阶段,从明年8月开始至2017年1月,对胜利路(从钟法路起至丹霞路)实行全天超标电动车路段禁行管理。
第三阶段,也就是2017年2月至同年7月,禁行区扩展到胜利路、建设路、瑞京路、钟法路、新华西路、新华东路、元光南路以内的核心区。
两年后市区全部禁行
在过渡延长期内,如果驾驶超标电动车上路违法市人民政府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福建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处100元罚款。
过渡延长期结束后,驾驶超标电动车上道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福建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处2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