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微博)1月24日讯(通讯员 文宝 跃炳 魁欢 记者 赖雅红)看见女子被其丈夫殴打,心生怜意,上前劝架,却惹祸上身,冲动之下拿起一把拖把将女子打伤,好事没做成,还触犯法律获刑。经漳浦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日前,漳浦法院以林某娟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去年1月15日晚上,林某娟在漳浦县绥安镇参加完朋友的宴席后,应朋友陈某的邀请一起到陈某租房处喝酒至16日凌晨零时许,林某娟走出陈某客厅上洗手间时看到蔡某正在殴打其妻子王某。林某娟看不惯就走过去劝架,并用手拉拽王某,情急之下拉到王某的头发。王某以为林某娟是来帮蔡某的,就动手拉拽林某娟的头发,把林某娟手上的一条金手链拉断。
林某娟心想,她是看王某被其丈夫殴打感觉可怜才过来劝架,没有想到王某不分好坏,连她也打。林某娟怒火冲天,看到旁边有一拖把,就拿起拖把,打王某数下致其受伤。经法医鉴定,王某右手舟骨粉碎性骨折,构成轻伤二级。
去年9月24日,林某娟主动到公安局投案,并于当日赔偿王某经济损失18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