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微博)1月24日讯 (通讯员 黄从余 戴耿喜 记者 杨艳娜)长泰小伙和朋友凌晨时分在烧烤摊喝酒,却因点菜小事与老板起口角,随即双方扭打成一团,致使老板受轻伤,因此赔了5万元。1月23日,经长泰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顾客洪某荣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
2014年8月11日23时55分许,在长泰县岩溪镇天妃宫门口广场,洪某荣与朋友在烧烤摊吃烧烤,在点菜时与烧烤摊的老板彭某、潘某夫妇发生口角。
洪某荣随手拿起一个塑料篮子,朝彭某扔过去,彭某随即从其摊位抽出一把长刀,冲向洪某荣,潘某也持菜刀朝洪某荣比划。洪某荣与彭某两人就扭打在一起。此时,陪洪某荣喝酒的朋友见状,冲过来帮忙追打彭某。后洪某荣用力将潘某推倒在地上,用脚踹踢潘某的身体,并顺势上前用手抓按其头部进行殴打,致潘某头皮裂创、双肺挫伤、胸11、12椎体压缩性骨折。经鉴定,潘某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
2014年10月20日,洪某荣到长泰县岩溪镇派出所投案,并赔偿被害人彭某、潘某夫妇5万元,取得被害人的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