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微博)1月21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王龙祥 通讯员 林志南 高达源 林国火)三次入户盗窃后潜逃,没想到时隔14年后落入法网。近日,经龙海市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郑某被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早在1995年,郑某便因盗窃罪被平和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但他贼性不改,2000年9月至12月间,郑某窜至龙海市石码镇公园西路、英厝村,先后从卢某华等三户人家里盗走金项链、金戒指和现金等物品。
警方通过指纹鉴定比对,判定有犯罪前科的郑某有嫌疑。2014年9月26日,警方在平和县山格镇双坑村抓获郑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