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微博)1月4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张韩丰 通讯员 陈葳 满荣)2014年12月29日,经芗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李某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罚金7万元。
2010年10月间,李某在承建漳州市区香江新城香江大厦1号楼的过程中,雇请张某玉、吴某等班组工人施工。2013年4月底,因资金周转困难,李某逃到湖南等地。2014年2月28日,李某在珠海市金湾机场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据悉,李某拖欠张某玉、熊某军、吴某三个班组工人工资共计231428元。2014年4月22日,李某付清上述全部拖欠工资,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