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微博)12月16日讯 (海都记者 曾炳光)去年10月14日晚,5岁女童在漳州凯德广场三楼的“欣奇乐园”游乐场玩耍时,不慎被不满3周岁的男童绊倒,摔得手臂两处骨折。随后,女童的家长将男童、“欣奇乐园”游乐场、凯德广场一起告上法庭,要求他们共同赔偿损失近10万元。
但男童的父母说,小孩不是故意的,是游乐场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工作人员不尽责所致。游乐场的负责人认为,自己已尽保全保障义务,责任不在自己。凯德广场则提出,广场安全保障义务不涉及出租的独立区域。那么,这起事故,到底该由谁负责呢?
昨日,海都记者从芗城法院获悉,这个案子有了结果。
漳州5岁女童在凯德广场游乐场被绊倒骨折 家长索赔10万
【案情】
5岁女童游乐场游玩 被一男童绊倒摔骨折
2013年10月14日晚,蔡女士带5岁女儿小宇(化名)到漳州凯德广场三楼,购票进入“欣奇乐园”游玩。小宇爬上大型充气的“八爪鱼”,在其边缘上蹦跳游玩。其间,不满3周岁的男童小武(化名),将一瑜伽球抱上“八爪鱼”时,不慎绊倒小宇。
小宇从“八爪鱼”上掉落,手臂两处骨折。由于医疗费问题,小宇及其监护人将小武一家、“欣奇乐园”游乐场、凯德广场一起告上法庭,要求他们共同赔偿损失近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