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于讲究排场,在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前,各县(市、区)节庆活动较多,且追求大场面、有气势。”“自我约束不严,有些同志对社会上盛行的庸俗风气有从众心理,党性意识有所淡化。”这也是此次漳州市委常委会自揭的两个“家丑”。
对此,漳州市委常委会提出整改措施:“市、县各类节日庆典活动,未经批准,不得举办。严格控制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包括离退休领导干部)出席节庆活动。”并“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准则》,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增强党纪法纪意识”。
防止干部“带病提拔”
“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机制不健全,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力度不大,对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存在一些薄弱环节。”整改清单第十四项列出市领导班子在用人方面存在的问题。与之对应,整改措施要求,要进一步完善选人用人机制,创新优秀年轻干部选拔工作。
整改方案要求健全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坚持重在平时考察了解干部,多看干部一贯表现和综合素质,多从群众口碑中了解干部,多角度对干部进行评价分析,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不硬性规定竞争性选拔比例,不唯票取人、不唯分取人、不唯年龄取人、不唯GDP取人。
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
老百姓有问题要反映时,或找政府落实解决时,最怕的就是遇到“推诿扯皮、拖延不办”等。
漳州市委常委会承认存在此类的情况,并提出: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健全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机制,从源头化解矛盾纠纷机制,强化领导干部包案责任。对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信访问题,进行定期清查和整改。坚决制止侵犯群众利益行为,切实解决一些地方在项目建设、征地拆迁工作中侵犯群众利益,工作方式方法简单粗暴问题。深入实际、现场指导解决问题,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