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微博)8月16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蔡晶晶 通讯员 杨炳坤 谢敏)2名“瘾君子”没钱买毒品,临时起意进行飞车抢夺,没想到竟然抢到自己同学,拿走了包内2000元现金,将其余现金和手提包归还。8月15日,经漳浦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抢夺罪判处陈某海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3000元。
据查,陈某海吸食毒品多年,前科累累。2011年2月5日20时许,陈某海骑着摩托车载陈某龙(已判决)到漳浦县赤湖镇某路段,见谢某两人骑着摩托车经过,陈某海提议抢夺后座女生的手提包。
陈某龙说他不会抢,于是换陈某龙骑着摩托车靠近,陈某海趁谢某二人不备,抢走其手中的手提包,并加速逃离现场。得手后,二人点算包内财物,内有人民币6150元及诺基亚N96型手机、小灵通各1部(价值均无法鉴定)和身份证等物品。其间,因陈某龙发现包内的身份证是同学谢某,得知该手提包系谢某的,于是取出其中的2000元后将手提包归还谢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