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闷:工资不上3000元,却要缴个人所得税
42岁的蒋黄龙是漳州市悦华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的一名保安。前不久他被单位和税务部门通知,得补缴个人所得税,需要补缴的范围是2013年11月至12月两个月的税款。
蒋黄龙觉得蹊跷,一年多来,自己每个月的工资都只有2400元,为何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昨日,他到漳州市地税局,地税工作人员查到,蒋黄龙同时领两份工资,一份是来自漳州这家公司的,一份是来自福州的福建省博达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的。
蒋黄龙纳闷了,他每天得从早上8点忙到下午4点,根本没时间打两份工。况且这家公司根本没听过,他也没去过福州。
根据登记资料的调查结果,原来,一名叫黄龙的人和他共用同一个身份证号。为此,蒋黄龙的工资莫名其妙地涨了3200多元,总数达到了5000多元,个人所得税每个月被扣了20多元。
地税部门:情况已核实,个人所得税不扣
根据蒋黄龙提供的身份证件,地税工作人员已查明了蒋黄龙确实和他人存在身份证号码重复的情况,工作人员表示,已经向上级汇报核实,将在个税管理系统中做出说明,不再扣取蒋黄龙的个人所得税。
市地税局有关负责人解释,个税管理系统会将全省的同一个身份证号自动比对,有两处以上取得收入,就将收入合并起来,再征收个人所得税。
他坦言,一个身份证号对应一个人,然而,身份证号相同名字不同的,个税管理系统以身份证号为准,就有可能出现蒋先生这种情况。他们届时会发函给福州当地的税务部门,对有关人士进行相应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