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微博)3月19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王龙祥 通讯员 高延湖 陈开欢)龙海市检察院近日以环境污染罪,依法对被告人陈某提起公诉。据了解,这也是龙海市首例提起公诉的污染环境案。
2013年6月27日,龙海市环保部门在九龙江海澄段岸堤处采集水样时,发现了一条直排污水的管道。环保局的工作人员根据这条线索展开调查,发现这条管道原来是位于龙海市海澄镇龙海市水泥厂闲置厂房内,一从事加工镀件生产项目的偷排污水管道。
该污水管道于2013年4月底进行铺设,6月初正式投入使用,大量含有六价铬、总镍、废酸液等有毒物质的电镀生产废水,被通过该管道直接排放至九龙江水域,造成总镍(第一类污染物)和PH超标排放,严重污染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