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 活不让他做 他就搞破坏
这伙恶势力团伙的主要负责人冯某系台投区角美坂美村人。
据办案民警曾警官介绍,2013年4月份,漳州重点项目——新江东大桥进入施工前期工作,冯某就召集郭某远、谢某英、冯某峰、谢某志(在逃)、谢某雄等人协商,要将新江东桥工程项目争取过来做,如果项目部不同意,就以各种方式阻挠施工,并雇请陈某根、高某堂在现场“管理”。
2013年11月份,新江东桥路基工程即将施工,冯某两次找到该工程的负责人王某,要求其将该工程转让给他们做,但遭到拒绝。
于是冯某又强迫王某一定得雇他的挖掘机在工地施工,在冯某的“要求”下,王某只好答应。
到12月29日,冯某所负责的路面清表工作完成后,负责现场“管理”的陈某根、高某堂不顾施工方的反对,又强行将挖掘机和铲车开到另一个工地进行挖土填土。
事后,冯某等人指示陈某根、高某堂等人派人每天去工地“巡查”,一旦发现工地开工,就开始阻挠,导致路基工程被迫停工6天。在此期间,施工方无奈地向当地警方报警。
案件 不买他的货 他就来阻挠
新江东桥的其他项目,冯某等人也插手参与。
2013年6月下旬,在新江东桥角美侧引桥工区施工队进场之前,冯某找到施工区负责人,要求工地的原材料全部由冯某供应,此外挖掘机铲车等施工设备,也要雇用他们的。
这样的要求遭到施工方拒绝后,冯某就安排陈某根、高某堂等人,在施工区堆放石头等路障,阻止施工人员及设备进场。最后在项目部协调下,工程队才得以进场。
但冯某的“计划”并未终止。2013年7月份,冯某再次向施工区负责人提出,工程需要的片石、红土等施工材料,也要由冯某供应,如果不肯,就阻止供应商运来材料。无奈,施工区负责人迫于压力,只好与冯某达成协议。
更离谱的是,就连新江东桥项目部要打一口生活用水水井,冯某等人也要强迫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