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游老板让乡政府写下两张欠条,一张欠款为8648元,另一张为6293元。此后,游先生都不让乡政府的办公人员签单了。但碍于乡里乡亲的情面,去年,他又让乡政府欠下2000元,今年2月,游老板又让乡政府写下一张2000元的欠条。
“这十几年,每年年关我都到乡政府讨债,运气好时能领个几百元。如果每年领几百元,这些钱得三四十年才能付清。”游老板告诉记者,他找乡政府催讨数十次,前几年每年还能要回几百元,但如今已有四年一分钱也没拿到,乡政府领导换了好几届,历届领导都以旧账、无钱等理由推诿、敷衍。
承包乡政府食堂:被欠3.6万,只能关门了
游林夫今年60多岁,1997年到2001年,他承包了秀峰乡乡政府的食堂,乡政府的工作人员从最初的十几个人到后来的几十个人,一日三餐都是在他那里吃,但是乡政府规定要按照记账的方式付款,再按期结账。有时,上面有领导下来检查,乡领导也会在食堂招待他们,每次炒菜都得花不少钱,也都是记账。
每年年底,游林夫向乡政府催要款项时,乡领导都只给他几百元。承包食堂3年多时间里,游林夫已被拖欠3.6万元,写有欠条,但乡政府总说没钱,还不了。最后,游林夫的食堂开不下去,只好关门了。此后十几年,游林夫每年年底也会去讨债,但每年最多只能讨回几百元。
“我是老实人,乡政府欠我钱,我也不敢到哪里去投诉,只能每年去乡政府讨。”游林夫告诉记者,开食堂期间,除了乡政府工作人员,乡里的其他单位也会到他那里吃,派出所就是其中之一。乡派出所总共欠他1000多元,写有欠条,但每次他去要钱时,派出所的人都说:“我们没吃过你的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