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微博)12月3日讯 (通讯员 高翔 黄从余 陈小明 记者 杨艳娜)近日,长泰法院、检察院干警将一笔迟到了近10年的交通肇事死亡伤残赔偿金,送到16岁的小红(化名)和12岁的小童(化名)姐妹手中。
2003年年底,被执行人卢某酒后无证驾驶无牌吉普车,与姐妹俩的母亲谢某发生交通事故,致使谢某当场死亡。经长泰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判决卢某刑事附带民事赔偿6万元,卢某当庭支付3万元,余欠3万元未履行。2005年8月,姐妹俩的父亲因病过世,两人成了孤儿。对于两个无经济来源的孩子而言,这笔赔偿金就是救命钱。
可卢某在支付了3万元赔偿款后,就外出务工,杳无音信,且查无财产可供执行。2013年初,长泰法院成立了执行指挥中心,通过“点对点”网络执行查控,发现卢某在长泰县信用社有存款1.45万元,便立即将案款扣划至法院账户,随后送到姐妹俩手中。可卢某随即将该银行账户停用,案件执行再陷僵局,今年9月17日,法院再次查询到卢某在县农村信用社另外开户,并有存款1.5万元后,于当天迅速将其账户冻结。
账户遭到冻结后,卢某就找到法院,主动提出要与申请人和解,并同意履行剩下的赔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