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微博)10月31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沈华铃)漳州市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有望进一步得到解决,昨日,导报记者从漳州市政府获悉,漳州市设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首期由漳州市财政统筹安排9000万元,用于支持漳州市中小企业开展助保金贷款业务。而《漳州市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也于日前正式实施。
最高担保额度为500万
据了解,漳州市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简称风险补偿基金)是由漳州市财政局设立,拨入市担保中心开设的专户,为办理助保金贷款业务的中小企业提供风险补偿的专项基金。而助保金贷款风险补偿业务(简称助保金贷款业务),是指合作银行向企业发放贷款时,在企业提供一定担保的基础上,由企业缴纳一定比例的助保金(按照企业实际贷款额的2%一次性缴纳)和政府提供的风险补偿基金共同作为增信手段的信贷业务。
重点扶持漳州市辖区内有市场前景但抵押能力不足的中小企业,降低融资成本,促进重点行业的发展。根据暂行办法规定,原则上单户企业获得助保金贷款业务额度最高500万元。
据悉,风险补偿基金首期由漳州市财政统筹安排9000万元,其中1000万元用于支持从事进出口业务的企业开展助保金贷款业务;3000万元用于支持市直、芗城区、龙文区区域内中小企业开展助保金贷款业务;4000万元用于支持农业企业开展助保金贷款业务;1000万元用于支持工业中小企业开展助保金贷款业务。
逾期还贷2个月启动代偿程序
据了解,当企业逾期还贷达到或超过2个月时,将启动代偿程序;代偿款先从助保金中扣除,若仍有缺口,不足部分由风险补偿基金按照50%的比例进行代偿;银行负责执行对代偿后不良贷款的追偿,追偿收入抵扣追索费用后,余额各按50%的比例返还风险补偿基金和银行,剩余部分返还助保金专户。
漳州市财政局相关人士介绍说,风险补偿基金的设立,主要是为了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引入政府担保风险缓释机制,提高企业信用,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
此外,暂行办法还提出,借款企业出现违反财经纪律、提供虚假信息、骗取助保金与风险补偿基金行为的,将取消其进入中小企业池资格;对于恶意逃避债务导致助保金、风险补偿基金和银行贷款损失的企业,取消享受各种财政扶持政策的资格,并由银行启动追偿程序,依法收回骗取的资金;相关责任人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