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微博)9月5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张韩丰 通讯员 健凤 真坚)取保候审期间,又醉驾又摔伤,最终两次醉驾一起清算。9月3日,经芗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陈某犯危险驾驶罪,被芗城法院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2012年8月14日凌晨4时,80后的漳州华安男子陈某喝酒后,驾驶一辆摩托车,驶至芗城区新华北路时,车猛撞到前面黄某驾驶的轿车,造成两车车损及陈某头部受伤的交通事故。
经检验,陈某属于醉驾,依法应负刑事责任,但因其肇事受伤,结果被取保候审(期限一年)。
然而,伤情还没恢复,陈某又喝酒驾车。2013年3月9日下午,喝完酒的陈某又驾驶摩托车,沿华安县马坑乡往下垅行驶。
他的摩托车与邹某驾驶的轿车发生碰撞,造成车损及陈某手脚受伤的交通事故。经检验,陈某属于醉驾。